【寻找最美湘警】陈衡:当好“生态卫士”,守护绿水青山
2024-08-19 10:45:34          来源:衡阳警事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 | 点击量:7206         

陈衡,男,1978年1月出生,2000年参加公安工作,现为衡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衡山县公安局森林大队大队长),一级警督警衔。

先进事迹

陈衡同志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先后侦办了2021“1.29”非法捕捞(部督)、2022“7.14”非法捕捞(省督)、2024“1.16”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省督)等重大案件,案件侦办情况被中央电视台1套《今日说法》、12套《一线》、2套和湖南经视等专题报道,个人被市局、省厅、公安部多次通报表彰。衡山县森林公安局被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三等功,其个人先后被衡阳市公安局评为森林公安工作先进个人(2022年5月),被农业农村部评为长江禁渔执法先进个人(2022年3月),被省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生态三湘”200天专项行动成绩突出个人(2023年1月),被公安部评为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成绩突出个人(2023年12月),被衡阳市公安局评为2024年防汛救灾先进个人,记个人三等功2次(2022年6月、2023年12月)。

图:陈衡在执行水域巡逻

在2021年12月侦办谭某勇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陈衡同志带领森林大队民辅警联合渔政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展开水上抓捕工作,陈衡乘坐渔政部门的快艇带领民辅警在河中间逼迫嫌疑人船只靠岸,三名嫌疑人在船即将靠岸时直接弃船跳河逃跑,陈衡同志不顾自身安危跳入冰冷的河水中,顺利将一名涉嫌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

图:中间着警服为陈衡

经侦查,当晚与其一起电鱼的两人叫曾某银和彭某桂。他们为了增加捕鱼获利,几人集资2400元购买渔船、电鱼设备,曾多次伙同在湘江河内电鱼。得知此信息后,陈衡立即安排民警核实同案人员身份信息,并带队到衡山县永和乡沙头村进行走访调查,与当地政府部门、村干部衔接,对同案人员家属做思想工作。2022年2月8日、11日,嫌疑人彭某桂等3人相继到公安局自首。

至此,一个以谭某勇、曾某银为首的非法捕捞团伙浮出水面。由于该案件牵扯人员较广,且部分主要嫌疑人外逃至广西、广东等地区,当时正是疫情卷土重来之时,追逃条件不成熟。2022年5月中旬,当疫情相对稳定下来后,陈衡又不顾疫情风险带队前往广西、广东等地对涉案人员进行抓捕,于2022年6月3日凌晨2点将犯罪嫌疑人安全押解到衡山。至此,部督案件“1.29”非法捕捞水产品案9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陈衡同志始终听从指挥、心系群众。在迎战2024年7月的台风“格美”期间,他舍小家为大家,在自己家中大量进水损失数万元的情况下,他听从县局统一指挥赶到单位立即投身于抗洪救灾工作中,成功转移受灾群众51人,得到了灾区群众的高度评价。因表现突出,陈衡同志被市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防汛救灾工作先进个人。

自森林公安转隶以来,他率领全队民警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0余起,扎实开展各项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惩治了一批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来源“衡阳警事”公众号)

责编:王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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